根据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的相关规定,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定国家助学金相关要求,结合我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,我院现开展2025—2026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。化学化工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小组。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本人申请,各班级助学金评议小组推荐,各年级助学金评定小组评选,化学化工学院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最终评审,确定化学化工学院2025-2026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,现予以公示:
一等助学金(2人)
2024级:
李沛霖、单小飞
二等助学金(1人)
2023级:
苑玉娇
三等助学金(10人)
2024级:
杨欣彤
2025级:
张晓洋、孙佳音、赵思程、蒋善心、孟祥瑞、陈阳、谢贵羽、陈鑫怡、王雯萱
公示时间:2026年3月31日—2026年4月2日。
请全院师生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进行监督。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映。
学生处电话:0453-6515788
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:0453-6511219(理工楼246)
化学化工学院辅导员:0453-6512099(理工楼244)
化学化工学院
2026年3月31日